第六十三章 吴起:我是真后悔了!(2/5)
重头戏来了!
根据前面的判定结果,已经可以确认的是,吴起拖欠万恒浩的工资,肯定是能拿回来。
下面则是对吴起拒不支持报酬罪的认定。
一旦认定了...
啧啧。
作为无良资本家的吴起,到时候嘴硬可硬不过大锅饭里面的米饭。
说什么也要进去吃一吃大锅饭,感受一下嘴硬,拖欠工人工资,还硬着不还的结果。
.….
被诉讼方席位上,张晓看着自己面前的材料,也知道这个案子的最关键点就在这里。
判定吴起三人的股权转让协议撤销以后。
接下来,辩论针对的就是吴起有没有触犯刑法了。
有点难办....
面对苏白,张晓感受到了深深地压力。
目前,优势不在他这方了!
长呼一口气后,张晓开口道:
“审判长,我方对于万恒浩上述我方当事人吴起拒不支付报酬罪,有异议。”
“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支付报酬罪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被诉讼方当事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
“第二点:所涉及的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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