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治民抚兵制度齐(2/5)
往年不过就是主动逼反几家大户豪强,或者直接栽赃某家勾连敌国,然后动用军兵将之翦除。金银浮财收缴上来,土地商铺则给跪舔彻底的几家分掉。
但是现在有了陈佑,那就不一样了。
陈佑仿照土地革命时期的政策,给赵元昌上了一道《治民策》。
《治民策》所说不过三点
一简单地将居民分成三类,靠被雇佣以及拥有少量土地或一个铺子作为收入来源的划分为平民;拥有大量土地或铺子的划分为小豪强;有用大量土地或铺子,同时家中有担任州、县官吏的划分为大豪强。
二团结平民和小豪强,将不得人心的大豪强翦除掉,将配合的小豪强扶持为新的大豪强;发动平民状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强,将其土地分给少地或无地的平民,商铺分给配合的小豪强。
三受伤无法再战斗的伤兵,愿意留下的就分给土地,安排进州县做一小吏。
这么做,有利有弊。
好处是区别对待,不会让当地豪强兔死狐悲,同时又拉拢了底层民心。安排伤兵担任小吏,则让周国对州县事务控制力度加大,避免某些人通过拉拢控制小吏来阻碍州县行政。
坏处就是不能像之前一样短期内获得大量浮财和粮食,毕竟对那些配合的豪强,总不好强压着他们给出太多的“劳军”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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