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除掉宸王的爪牙(2/5)
“胆敢越俎代庖,越过朕和太子私自杀了白莞莞,毫无立法制度!”
“白莞莞乃是朕亲子册封的太子妃,他竟然想杀就杀了?此乃以下犯上!”
“大殿之上,对峙之时,竟然在朕的面前出手伤人,背后里还指不定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来!”
“把他发配边疆,并未波及都你和宸王,乃是格外开恩,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皇上一下列举出李勋甫好几条罪责,这些罪责说大很大,说小也很小,完全看人怎么想的!
在众人看来,李勋甫虽然刺杀了白莞莞,但她也毕竟是将死之人,早死晚死也只是时间问题;从这一方面来说,李勋甫的罪责并不大,完全可以忽略!
但,白莞莞好歹也是皇上亲子册封的太子妃,即便是动手,也轮不到李勋甫动手。
他既然私自动手,那便是以下犯上!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李勋甫的罪责极大。
然而大殿之上,在对峙之时,他当着皇上的面动手杀人,这件事情乃是有违法度,但也不至于发配边疆。
此次把李勋甫发配边疆,一来是为了平息太子的怒意;二来,皇上是感觉到了,越贵妃和李勋甫对着白莞莞动手,其中缘由完全是因为宸王。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