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狼杀(3/5)
天赐此时,以狼眼看世界,心中五味杂陈,想不到自己竟能无师自通,练成此功!
天赐大功告成后,守孝期也已满。当下拜别双亲之墓,起身回桐原县城去了。
回到县城当天,天赐又到县衙告状,县令大人以当事之人已死,原案已查无对证,所谓投毒,也无法查实为由,拒绝立案,将天赐赶了出来。
天赐到也不怒,来到街上,找到一文房,向店主求了纸砚笔墨,当下开始愤笔疾书起来。
第二天,县城门口和县衙大门之外,凡是热闹之处,都张贴了一张告示,引得众人驻足围观,议论纷纷。
此告示上这样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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