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复原凶案现场!(2/5)
他拿着水彩笔,在白板上简单的画了一幅凶案现场的户型图。
“案发时间是在五月二十八号,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判定,被害人是在晚间七点三十分,到九点之间遇害,这其中有一个半小时。
如果杨建辉没撒谎,人不是他杀的,那么时间缩短在七点三十分到八点三十分之间。
这一个小时里,我们假定被害人余静在这期间遇害。
余静从事的职业,大家都知道,当天晚上,她是在工作期间。
门没有遭到破坏,可以断定,凶手要么是自己开门进去,要么是她帮忙开的门。
凶案现场的房间,左右的租客都不在,其他住户也没听见响动,那么间接可以说明,余静和凶手是认识的,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余静生前的衣服被扒光,全部被丢弃在床上,且衣服完好,没有撕扯的痕迹。
那么她身上的衣服,很大概率是她自己脱掉的。
而且床铺的枕头下面,塞着两百块钱现金。
这个钱是从哪里来的?大家应该心中有数,就是进门这个人给的嫖资……”
杨锦文顿了顿,姚卫华趁机插了一句嘴:“杨队分析的很合理,钱到位了,脱衣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听见这话,蔡婷白了他一眼。
周常远看向锁着头的几个痕检,问道:“钱上面肯定会留下指纹,不仅是被害人的,还有给被害人的钱的人,这个你们查了吗?”
傅明远赶紧解释:“周局,这个钱被杨建辉偷走了,还花出去了,我们没法查证了。”
周常远无声的骂了两句,开口道:“这个杨建辉要是无辜的,除了犯下盗窃罪,后面再给他加一条,破坏命案现场的证据,给他办了!”
“好,好。”
不怪周常远生气,要真是从钞票上提取到交易双方的指纹,其中一方的指纹,符合床下和挂钟的指纹,那这个人的活动轨迹完全清楚了,且是有证据支撑的。
也就是说,这个人是以嫖客的身份,进入余静的房间,用两百块现金,让余静脱下衣服。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