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休八福晋(3/5)
老十六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他明显因雍正猜忌老八、针对老八这事,也对雍正有些不理解。
但现在,弘历这么一说,老十六也算是彻底明白了过来,自然心情大好。
弘历也笑了笑。
雍正四年,正月,甲申日。
宗人府便因九十六被老八打死一事参奏廉亲王允禩,说他因护军九十六,不遵伊之指使,而将其立毙杖下,太监闫进代伊隐瞒所行之事,获重赐银两衣物。
宗人府因而认为,允禩擅专生杀之权,甚属悖乱,应将允禩革去亲王,严行禁锢;将所属佐领,撤入公中。
于是,宗人府得旨:
允禩革去亲王禁锢于宗人府,所属佐领给于弘旺;但九十六之宗族佐领,不可留于其属下,着撤入公中。
另,弘时既已过继给允禩为子,就当多规谏其父,反而放纵酗酒,乃至多诽谤怨尤之言,亦当禁锢,着交于屡郡王允祹禁管于府中。
而允禩有今日之举,皆因心怀异心,而从不悛改所致。
然允禩之擅专不轨,未必非伊妻唆使所致。
弘时过继后多轻狂放纵之举,也与允禩之妻未恪守为母之责有关,在其归府之日,便在弘时面前中伤君父,故意挑唆!
先帝曾御乾清门,特降谕旨云:“允禩之妻残刻,皆染伊外家安郡王恶乱之习,几致允禩绝嗣,伊妻闻之恐惧,方容允禩收女婢一二人,仅生一子一女”。
朕亦原屡降严旨于允禩之妻,又令皇后面加开导,谕伊劝谏允禩,感激朕恩,实心效力,乃屡次教训,允禩夫妻毫无感激之意。
允禩之妻可谓甚属不妇,允禩亦惧伊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欺侮其夫。
又因将伊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
故允禩之妻亦不可留于允禩之家,而再坏其家。
而当照先世旧例,革去其福晋,休回外家,并降旨与伊外家人等,另给房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不可令其往来潜通信息。
也降旨与允禩:若因逐回伊妻,愤怒于心,故意托病,不肯行走,必将伊妻处死,伊子亦必治以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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