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篡逆手书,火龙蟠剑!(4/5)
显然这是一件诡物。
王远却是心中一喜。
“火龙蟠剑?有葛道爷的压力在前,这妖女终于对我大方了一回。”
桃仙娘手上共有两件诡物,一件是一直插在鬓间的桃木簪,禁忌不详。
主要能力是草木皆兵,可以大幅度提升人面桃仙法操纵草木的能力,当日封闭房屋防止窥探所用的正是此宝。
这第二件诡物便是这一枚,她从九官中典宝处所得的符牌·火龙蟠剑(第54章)。
典宝掌王宝符牌,在化作诡异之后,手中的符牌也一起变成了诡物。
哪怕诡物戒律禁忌苛刻,还有可能反噬主人,但依旧价值巨大。
要不是担心王远再也上不来,连带着自己也身死道消,桃仙娘也不可能借出重宝。
拿着此宝之后,王远根本没有管桃仙娘说的是“借”而不是“送”。
立刻缩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花费三百阴德,给它拍了一记度化仙光,将这件诡物彻底度化。
无论诡物原本再怎么忠心似铁,被度化后,都像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小娘子,乖乖投入了他老王的温暖怀抱。
先前清理陪陵得来的312,加上刚刚杀掉五个匪寇得来的236,去掉300点,只剩下了248点。
被度化之后负面效果也随之大大降低。
志述:
姓名:符牌·火龙蟠剑
生平:王府九官典宝手中掌管的军令符牌,后被枭神墓散布的知识侵染,化作诡物。
效果:舍身一剑,斩煞镇鬼,伏魔退邪。
戒律禁忌:
一、天上火、炉中火、佛灯火、霹雳火、山头火、山下火六火命可使用。
王远本命正是其中的佛灯火。
二、在度化之前,每用一次都会烧掉自身一半的寿命,化作舍身一剑。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