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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耳贼的小伙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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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简雍下一句就把刘备整麻了:“元起叔回来,说大兄豪掷万钱在雒阳乐坊点了花魁?还说大兄在乐坊里住了一整年?嘿嘿……那花魁长什么样子的?”

刘备心想这同宗长辈还真会传谣言……

不过转念又觉得——这特么好像不是谣言!

前任去找曹操的时候还真就在雒阳乐坊定了包间,而且前任确实在乐坊住了一年——坐牢的时候去赚钱赎罪,天天给乐人编草鞋,刘氏草鞋都快成雒阳乐坊的纪念品土特产了。

思来想去,大概是刘元起不愿让刘备的母亲伤心,也不愿影响涿县刘家的名声,所以回来以后没提过刘备打劫商旅吃牢饭的事儿,只说他住进了乐坊。

这年头车马很慢,远在幽州,想知道雒阳的事儿,可真就不容易。

衙门中人有公文传递,勉强还能知道点消息,而普通百姓却着实是两眼一抹黑。

“哪有什么花魁,那是个误会。”

刘备摆了摆手,换了个话题:“真要说大事,我在雒阳倒是放了把火,还因此落罪受了通缉,但那是为了拯救数万流民……”

……

就和过年回老家吹牛逼一样,在外面送外卖,可以说成‘掌控无数人的饭碗’;

当保安,也可以说成‘执掌地方门户’。

而刘备……

打劫商旅自然是在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火烧粮铺自然是为了拯救流民,劫掠离狐士族是为了取粮赈灾。

甭管之前是不是为了这些,反正出刘备口中,入简雍耳中的就是这样。

吹得简雍一愣一愣的,连连赞叹:“大兄竟做得如此侠义之事,恨未与兄同去!”

唯有被卢植逐出门墙不太好吹,所以刘备感叹着:“毕竟是做了不法之事,卢师刚直,自然不能包庇我……唉,卢师眼下官拜尚书,我一罪人,自不可再称卢门弟子,免得污了卢师的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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