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值得每一位法律人深思的问题!(3/5)
“我们法律人都知道,对付刑讯逼供最有效的武器,就是非法证据排除!”
“我们国家很早就实行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但为什么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我的当事人丁鸿飞无疑是不幸的,他不仅被侦办人员实施了暴力,还被无故羁押长达两年以上!”
“但同时他又是幸运的,仅仅两年他的冤屈就得以昭雪!”
“在我国的司法历史中,还存在着无数比他更加不幸的人!”
“三十年前的张白轮案,二十年前的赵之江案,十八年前的候二狗案……等等等等……”
“他们有的长达十几二十年后才得以翻案,出狱之时早已物是人非!”
“有的在翻案的时候,本人早已经被执行死刑,仅剩一捧下黄土!”
“更有甚者,甚至在案件审讯的过程中,就已经惨死在酷刑之下!”
“这还是冤屈得以洗清的,这世上枉受不白之冤,穷极一生也无法洗脱罪名之人,更是不知凡几!”
“难道我们就真的拿刑讯逼供这件事毫无办法了吗?”
“我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人民群众,遭受到如此非人的待遇吗?”
“我想,这才是值得我们这些法律人深思的问题!”
“我的结案陈词陈述完毕,请法庭依法判决!”
林昊的一番慷慨陈词,引得观众席自发鼓掌。
一时间,法庭中掌声不断。
检方席上。
罗本初和高德二人。
带着一丝羞愧之色,也纷纷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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