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新办法(2/5)
江北新区其他的企业,由他们的其他各中队去管理。
这样的话,有些单位可能会想增加自己的编制,那个由他们自己去跑。
有些单位跑不来这么多新编制,那就让他们在现有人员上分组进行调配。
反正我们的意思是,高新区需要专门的执法机构来管理,归于高新区管委会和他们的市级局双重领导。”
其实祁同伟的心思还是老的,那就是扩大高新区管委会的管理范围,甚至到了最后囊括整个江北新区,那样他就能越过市辖区的各种管辖权限,直接以高新区管委会的名义管理各种事务。
而且以二十年后的经验来判断,很多新区都是本市最重要的经济引擎,拥有相当高的权限,甚至一些新区的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都是市委书记和市长兼任的。
那样获得的权限,就能让祁同伟毫无掣肘得大干一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城建需要市里批,道路建设要市里搞,区里一点自主权没有。
第一步,就是把各种涉企职能部门,全部创建分支或者干脆把新区的现有部门搬过去,以高新区为主体,扩大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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