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摇的跟拨浪鼓(5/5)
他看到李叉叉一脸焦急的样子,就像是一个老妇人和一个老妇人,可是王寡妇怎么能跟她比呢?
她的妹妹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而王寡妇却是出了名的心机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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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妹妹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而王寡妇却是出了名的心机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李叉叉觉得今天的婚礼格外的热闹,他强忍着身体里的灼热,想要再多喝几口,她脸红了,傻乎乎的对着容闵傻笑。
容闵接过她手里的另一只杯子,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大姐,媳妇,你可不能醉,咱们还得滚床单呢。
李叉叉傻乎乎的笑了笑,用白皙的小手做了个手势,表示自己只喝了两杯酒,应该不会喝醉。
容闵弯下腰,将李叉叉扛在肩上,缓步走到床边,小心翼翼的将她放在床上,小心翼翼的将她放在床上,生怕她一动就摔坏了,还揉了揉她红红的小脸,虽然有些发烫,但也很漂亮。
李叉叉瞪大了美眸,又粗又密的眼睫毛一颤一颤的,像是一把折扇,轻轻拂过众人的心头。
“蓉蓉,她在笑。”
拉了拉身上的衣裳,嘟囔着说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么烫,蓉蓉把我的衣裳脱了,她忍着不让我哭。”
“我帮你”两个字落下,容闵勾唇一笑,然后俯身吻住了她。
他吻得很深,将她口腔里的一切都吸了进去,将她完全包裹。
他的指尖解开了她的衣领,在她凹凸有致的身材上摩挲着。
她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了下来。
鲜红的颜色,配上她白皙的肌肤,还有她轻微而急促的气息,都透着一股诱人的味道。
他将顾灵之整个人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张精致的脸。
趁着李叉叉不注意,他直接钻进了她的嘴里,伴随着女人的一声惨叫,他的唇落在了她柔软的红唇上,将她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
床帐被他慢慢拉下,遮住了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身影。
夜色还很深,窗帘下的风景很美。
清晨,天边泛起一丝鱼肚白,李叉叉缓缓睁开眼,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熟睡中的男子。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的男子会如此的凶悍。
现在稍微一动,她就觉得全身都在疼痛。
一想起昨天晚上,她就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这是她自己说出来的?
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她忍着身体的不适,挣扎着下了床。
这么一挪,她整个人都要跌到他高大结实的身体里去。
就在这时,李疯子的声音惊醒了容闵。
“姐,我不叫你姐姐了。”
那就叫夫人吧。
容闵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笑了起来。
他搂着李疯子雪白的腰肢,大呼道:“老子有老婆了!”
李叉叉被容闵这么一折腾,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的后背还在隐隐作痛,下意识的就发出了一声闷哼。
“姐,你没事吧?”
李叉叉着头,一张脸涨的通红,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特么的是不是傻啊,哪个女孩子的初夜,都会疼的。
她晃了晃脑袋。
容闵当然不会相信,掀开被子一看,并不是被这一幕惊呆了,李叉叉浑身上下都是淤青,看着这一幕,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他的妻子,到底是怎么被折磨的?
李叉叉连连摆手:“算了,别怪我。”
容闵连忙披上外套,下了床,去找药膏,帮李叉叉上了药。
李叉叉当然不会让一个大老爷们帮忙,于是让容闵在外面等着,他给自己抹了点药,果然疼痛感减轻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爽的味道。
等她们起来给淑儿梳好澡,李氏已经坐在餐桌旁等着了。
容闵拉着李叉叉往里走,看到李氏已经准备好了吃的,正等在那里,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母亲,我们起来迟了,还请您喝茶”
李氏见二人如此恩爱,巴不得能永远如此,便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咱们也不是大富大贵之人,哪用得着喝茶,我对这些东西也不挑剔。”
李氏朝他们挥了挥手,李氏一脸认真的道:“蓉蓉,你是我的乘龙快婿,我没有儿子,但你是我的乘龙快婿,我就算不把你当亲生儿子,也会拿你当亲生儿子看待。”
“狂刀,你要好好照顾你的丈夫,女人在家里要听爸爸的话,丈夫要听丈夫的话,丈夫要听丈夫的话,丈夫要听儿子的话,你没有爸爸,可是我这些年一手带大的,你已经嫁人了,容荣也是你的丈夫,你要好好伺候他。”
李叉叉点头,表示明白。
一餐晚餐,一家人其乐融融,一家人其乐融融,其乐融融。
或许是李氏意识到了什么,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遇到过任何危险。
本来以为能一直这么平静下去已经很不错了,却不知道王寡妇为什么会对他死心塌地,大概是觉得自己对他的吸引力太大了,所以才会对他死心塌地。
每次容闵出来,王寡妇都会抓住一切可能的把柄,甚至还放狠话:“如果容闵不听话,她就去跟李叉叉说我们有一腿。”
容闵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娶来的媳妇,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人给毁了,他可不想让自己的人生变成泡影。
所以他同意每月十五到山顶一处隐秘的洞穴见面。
这个时候的春季,既不是夏季的干燥,也不是秋季的清冷,更不是冬季的严寒。而春季则是生机勃勃、生机勃勃的春季。这是一种百花齐放,百花齐放的景象。
大白天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浑身上下都是暖暖的,让人一动也不愿动,只希望能在午后多睡一会儿。
这个时候,正是采摘茶叶的好时候,村民们都早早的开始了工作,远远看去,整个茶园都热闹了起来。
李疯子一家就是这样的人。
……
转眼一年过去了,容闵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大家都脱掉了身上的衣服,穿上了厚实的棉衣。李氏待自己不薄啊。
李叉叉这段时间一直都很嗜睡,每天晚上都会犯困,所以才会上床睡觉。
容闵拿着温水走了过来,开始泡脚,因为冬季疼痛,用温水泡脚能加快腿部的血液循环,减少局部的肌肉紧张度,还能缓解疲劳,提高睡眠质量。
他看了看李叉叉,发现他正在睡觉,便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生怕吵醒了她。
第二日起床,发现容闵早不在房间里。
李氏已经做好了早餐,是松花瘦肉粥,他看着那一层又一层白花花的油沫,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李氏道:“你这几天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总是犯困,胃口也不是很好。”
李氏伸手在她的脑门上一抹,没觉得热。
李叉叉连连摆手:“妈,我很好。”
李氏道:“还好还好,瞧你这一身病恹恹的,可把我急坏了。”
赶紧的!把粥喝下去吧。
李叉叉一眼望去,还真有点下不去手。
她望向李氏的目光,带着几分幽怨。
就在这个时候,从山里采了些木材的容闵走了进来。
她想喊一声:“你赶紧来,你看你老婆,这么久没吃东西了,早就饿死了。”
容闵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盛在她碗里的那碗,却还是没有喝,问:“身体不太好吗?”
要看病吗?
李叉叉将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容闵看着她那张略显憔悴的脸,又加了一句“快吃”,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让人无法反驳,她总觉得容闵这孩子最近是越来越暴躁了。
曾经被她欺负过的人,现在却反过来欺负她了。
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好像一下子提升到了十一二岁的绥德。
是的,他的智商已经达到了十一级,他记得自己是一个富商之子。
这些商人,比普通人还不如,和他们一样,很难被人尊重。
于是,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有一个很爱母亲很严格的爸爸,但他们更喜欢他。
然而,幸福的生活却让上天都眼红,一次蝗虫灾害,把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首先,他的妈妈去世了,他的儿子也是因为饥饿而去世的,他的身体里没有一块肉。
蝗虫害死了很多人,他甚至还把自己的树枝、树根、老鼠、蛇都给吃光了。
怪不得自己在牢里肚子饿了就能把一只老鼠给吞下去而不感到反感。
这一切,他都经历了。
农女福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