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7章 严密的系统性统治制度!(4/5)
于是,什伍制度应运而生。这种新制度规定:五户人家组成一伍,十户则构成一什,一百户联合起来就是一里。与此同时,十里之地依然被设定为一个亭,十亭组合在一起便是一个乡。
尽管里以上的各级组织机构仍旧延续着秦朝时候的设置方式,依旧保留着三老、有秩、啬夫和游徼这些关键职务。
然而,在官职的隶属关系方面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中,“有秩”一职由郡府直接委任派遣,而其他诸如三老、啬夫和游徼等职位,则统统归属于县衙的管辖范围之内。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三老”在乡间社会中的地位相当尊崇,备受人们敬重,但实际上他既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可以行使,同时也无法领取任何形式的俸禄报酬。
隋唐以后:职役制
隋唐时期,乡里制度发生较大变迁,其中“乡”的职能进一步削弱,“里”以下的乡村社会治理功能不断强化,开始了“王权止于县政”的新时期。
隋文帝时,实行乡里两级制,乡以下以五家为保、五保为间、四间(里)为族(党),置保正、间(里)正、族(党)正,掌管核实户口、催征赋役。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