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6章 丞相体系扩大化!(4/5)
至于这第二条,则是规定皇帝不得干预国内政事,皇帝只做为一个象征,是天下共主,在对外征战时,才有统率军队的权力,以后国内权力归于政事堂,以后首相从九位辅相中挑选,最后由肤提名表决。
九位辅相、首相、朕,共投不记名投票表决,票高者为新任首相,为了形成单数,朕一人拥有二票,当民意、舆论共同反对首相执政时,朕可以响应民意,提前进行首相选举,从九位辅相中,重新选举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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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为一国之主,君主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以及各属地的总督重臣;同时,君主还有权召集、停止或解散内阁,并对各类法律予以批准和公布。
此外,统率军队、决定宣战或是媾和等重大军事决策,亦由君主掌控。
但实际上,君主在国家治理方面更多地处于一种统而不治的地位。
如此安排,既能确保皇权的威严,又能实现政权的平稳运行,防止圣天子和昏君的出现,国内治理的如何,全由内阁负责。
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第三条规定明确指出,内阁已正式跃升为整个国家的核心权力机构。这一地位的确立赋予了内阁,前所未有的重要职能和影响力。
而制衡内阁的,则是新儒家成立的御史台,御史既代表天下民意,又代表皇帝,是皇帝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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