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规费!(4/5)
这只是官员,真正让老百姓痛苦的是,官员手底下的办事小吏。
他们虽然贪的不多,但手段却简单粗暴,对老百姓伤害最大,前世的城管若是与这时代的小吏-比,完全可以称得上“文明之师!”
而“淋尖踢斛”,只是古代小吏收税时发明的一个小手段,与其他的生财手段,比起来只是一道开胃小菜。
他才明白了新中国取消土地税,对农民来说是多么大的创举和福气。
等买物税兑变成银子后,收税的又发明创造了其他创收手段:
“火耗银”,又称秏羡。
原来是指将碎银融化铸成银锭时产生的损耗。
官员们把这一部分损耗强加在百姓身上,征收上来留为己用,明中期火秏比例为正税的20%-30%。
而到清康熙时期达到30%-40%,甚至高达70%-80%。
各级官员层层加码,级级盘剥,老百姓们苦不堪言。
地方官可以以此为名义多收钱,至于这个比例是多少,那就看地方官的良心喽。
古代的老百姓对于火耗收的少的官,已经看做是清官了,当成清如水的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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