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天赋人权!(4/5)
其主要观点有二:第一点,他认为自由和平等是人的与生俱来的权利,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这就是“天赋人权说”。
他把“人权”放在了“神权”之上,“人性”战胜也就了“神性”,无疑是伟大的创举。
但他所举的论据和逻辑存在问题。在《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他先是抽象的虚构了史前时代,假设这一状态的自然人是平等和自由的。
然后,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有制出现了。
从而,造成了人的不平等,使得人从自然人跌落到邪恶和苦难的深渊。
但是,事实告诉我们,即便在自然界中也不存在完全的平等、自由。
例如,从猴群、狼群、狮群到蚂蚁、蜜蜂等生物群落,都存在着等级差异。
所以认为自然人是平等、自由的,主张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第二点,他提出个人的力量是弱小的,为了生存,需要人类之间的结合,这时,人与人之间就需要制定契约。
由于契约的存在,才产生了社会和国家;也由于契约,每个人才具有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在此基础上,他更进一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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