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岗巴县·藏族婚俗(2)(2/5)
藏族的婚礼一般都要举行三天。
头一天,当新娘和新郎及众人入席以后,由男方一位近亲或者请来的说唱艺人站在屋中,手捧哈达首先祝词。
祝词内容丰富,结构严谨,充满着诗情画意,娓娓道来,十分悦耳。
吃过晚饭、喝过“饭后酒”,司仪就要请当天的“守日者”表演节目。
会唱歌的就唱歌,会跳舞的就跳舞,给每位来宾献上一首歌或一支舞,然后挨着个儿地敬酒。
受敬酒者一般都会说声:“歌美(舞美)酒香、啦托切”,然后一口把杯中的酒喝个底朝天。
接着参加婚礼的人同唱“谐青”,以示祝贺;主人则献哈达,感谢众人。
做完这些,新郎送新娘入洞房,其他人便尽情吃喝玩乐。
这种活动一直要延续三天。
三天中,亲朋好友都可以陆续来献哈达和礼物,主人以酒茶款待。
但新娘都不出房应酬,要等宴请宾客和交接仪式完了以后,新娘才出房门,与家人同乐。
至此,整个婚礼也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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