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破法条件(2/5)
可要说简单,也不简单。
其一,要巫蛊之术施法者的血肉。
施法者就是那蛇妖。
蛇妖死后,他们捡了蛇妖的头颅,刚好可以拿来使用。
其二,要这些枉死者的骸骨。
昨日新任的墨河之主就派妖通知了他们,说在墨河大王修建的水下监牢里发现了无数人类骸骨。
现在正在加紧挖掘。
傅城隍也去看过了,那散落的无数白骨,真是见者惊心。
想必其中也混杂着这些恶鬼生前的骸骨。
其三,需要一件上品阴令法宝,进行镇压与引渡。
这样的阴令法宝他手中就有一件,就是那支玉如意。
既可攻击,又可引渡。
可惜玉如意在与蛇妖大战的时候受损,能力减弱了不少。
要将它修补好,还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行。
至于其他地方的阴司府衙有没有这样的阴令法宝......
据他所知,北边的北阳县城隍府就有这么一件。
可那北阳县城隍与他素来不合,而其他县的城隍手中的又是清一色的阴属攻击性法宝。
让他头痛不已。
最后一条,则是需要找两个阳气旺盛、血气方刚之士,来做引渡人。
而做引渡人,必然要和浓郁的阴气接触。
就是江湖中血气方刚的一流好手估计都做不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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