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俺吃敬酒,不吃罚酒(2/5)
略一顿,微微狞笑,“异日,俺再奉上‘罚酒’就是了!反正,这碗酒,总是要喝的!”
再一顿,“好!先饮为敬!”
说罢,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将一碗水酒都干了,然后,亮一亮碗底。
“照去年的数目打九折、但不得叫佃户代缴”,富户们的实际支出,较之去年,还是要多些。
可是,俗话说的好,“恶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吴浩骗出黄达的账簿,算是“恶”,抢出吴滨的账簿,算是“横”,自曝隐田,这就叫“不要命”了!
在场的富户,自衬最多做的到“横”,但又远远“横”不过吴浩——可没有吴浩抢吴滨账簿那般“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本事!而“不要命”——像吴浩那般“不要命”,就没有一个做得到了。
吴浩由“恶”而“横”而“不要命”的一连串大动作,实实在在,将平水乡的富户们震住了。
另外,实际的支出,虽然多了些,但到底有限,不伤筋、不动骨,总比隐田被人挖了出来,好的太多罢?
于是,虽然相互以目、交头接耳、瞻前顾后、犹犹豫豫,但最后,这碗“敬酒”,每一个“与宴”的人,都喝了。
消息传出,除了黄达一家,平水乡几乎所有佃户——包括吴滨家的,都如吴浩家的佃户一般:
“吴佛子长命百岁,公侯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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