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宝剑赠佳人,红粉赠英雄(2/5)
好罢,无论如何,算你们敬业。
吴知古已经晓得吴家今日做功果,因此,对于吴浩的“来访”,并不如何意外,不过,依旧有“惊喜”:
吴浩送了她一柄短剑,以为“定情信物”。
这是一柄西域或曰波斯风格的短剑,鲨鱼皮套,吞金嵌银,剑柄还镶着红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吴浩翻箱倒柜,寻出这柄剑来,但他并不“记得”此剑之来路,问家里人,也没人晓得,剑是好剑,吴浩却无意以为私藏,前头说过了,吴浩“崽卖爷田心不疼”,旧版吴大郎的一切资源,都要善加利用,以获取最大价值。
情人之间,致送礼物、维系感情一节,十三世纪、二十一世纪,毫无区别,而吴浩既要牢牢将吴知古捏在手里,就要好好“经营感情”。
那,我送她啥礼物才好?
吴知古虽然出身平民,但她既是宗室的亲戚,又是亲王妃的替身,绝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水粉头面衣裳,太普通了,未必能够给她留下深刻印象,俗话说,“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老子反其道而行之,她必然印象深刻罢?
就这样,这柄吴浩曰之为“凌云剑”的短剑,成了他给吴知古的“定情信物”。
吴知古果然惊喜莫名,抽出半截剑身,只见寒光闪烁,耀目生辉,“唉!有道是‘宝剑赠英雄’,我一个女人,这柄‘凌云剑’……唉!”
“宝不宝剑、英不英雄,不紧要!紧要的是,这柄剑,是我心爱贴身之物,见剑如见人,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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