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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更改人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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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剥削农民之残酷,以前,只见于史书,并无感性认识,现在,可是亲身领教了。

而这个地主……就是自己。

吴浩一个激灵,浑身的寒栗起来了!

“玉字一十六号”“昆字二十一号”,应是田地的编号;“徐七八”之“七八”,应是佃户的编号;“上米”呢?还有“中米”、“下米”吗?

他脸上阴晴不定,“‘上米’是什么意思?还有‘中米’‘下米’吗?”

杨奎神色尴尬,王进功、徐婉亦颇意外:大官人咋可能不晓得这个?

是不晓得——脑海中,原主人给新主人留下的“档案”,残破不全,资料有限啊。

除了“半个体育生”之外,吴浩亦自诩“半个历史爱好者”——这个“半个”,不是谦虚,历史他是爱好的,但一向浮光掠影,不求甚解,半桶水耳,南宋后期的历史,只对大事件有个基本的了解,谈到细节,就各种模糊了。

“回大郎,”杨奎微微压低了声音,“‘上米’就是……租米需上等成色,并没有什么‘中米’、‘下米’。”

吴浩明白了:写明“上米”,佃户缴纳租米之时,地主便会任意挑剔成色,若不达“上米”的高标准,或者拒收,或者逼迫佃户缴纳更多租米折算成“上米”,至于多缴多少“中米”“下米”才能折算成“上米”,全在地主一念之间。

就像当铺,不管典物品质如何,收据上一律痛贬,上好的皮袄曰“虫吃鼠咬,光板无毛破皮袄一件”,书画曰“烂纸片一副”,田黄玉曰“滑石”,檀木、红木、黄花梨木通通曰“杂木”,等等。

佃租、典当,看起来南辕北辙,但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都是两个字——“吃人”。

吴浩心潮起伏!

他苏醒于一张“剥人凳”上,穿越之第一秒,就陷入了吴、黄利害生死之争,不及其余,不由自主代入了身体原主人的性行举止,脱险之后,只想着“纠集人马,将黄家庄一火烧做白地”。

他忘记了更重要或者说最重要的一件事——

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去往哪里?

之前,听到“包税”,就隐约有点不安:

夏、秋二税是正税,一般来说,一县一乡,都有定额,望文生义,所谓“包税”,大约是豪势之家,代行胥吏之责,催缴上来的赋税,定额上缴政府之外,余者,都落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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