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人员安排(3/5)
这是宋朝官制的特点,除了军队,一般各衙门和地方不是单长官制,而是多长官。中书门下有宰相和参知政事,枢密院有枢密使和副使,地方有知州和通判,互相之间有分工,也有牵制。既防止一人的权力过大,又查漏补缺,已经成为了通常习惯。
此次改制,枢密院新设了四个司,长官俱都位高权重。在他们上面,依然是两位枢密使,还有三位副使。这四司之外,还有通进银台司、承旨司、检详所等独立的衙门,因事而设。不过与四司相比,这些衙门的官员官位不高,职掌也不那么重要。
介绍完了,杜中宵道:“新设了四司,加上其他事宜,枢密院的官吏人手会大大增加。现在的枢府有些狭小了,圣上特旨,于中书之西,扩建枢府。此事便由张昇和曾公亮两人提领,一应需要钱物,造册给中书,由他们拨钱过来。除了官府衙门,于近便处选地方,建官吏居所。来京的官吏,许多人都没有住处,让他们租房,有的人也没钱,要有落脚的地方。”
张昇拱手:“太尉,京城里寸土寸金,哪里有闲地?”
杜中宵道:“枢府四周,还是有一些空地的,并不是民房。另外,可以向中书和开封府要地,他们店宅务下,有许多民房。这些本就是租给民户,拿来建房也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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