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五十六章 御敌(3/5)
虾兵,硬生生征服了全世界。
当大批军官加强到正面,两翼,便形成了一个锐不可当的箭头。
“希律律!”战马嘶鸣,三千明骑分成三路御敌,两营铁骑抵住左右两翼,中路四营铁骑在近百名军官引领下,一往无前,快速在平坦却有些湿滑的高原草场上展开。四里,三里,两
里,冲在最前方的红『色』铁骑,纷纷摘下得胜钩上的破甲枪。开原铁骑保留了破甲枪的配备,也是得益于改良辽东马出『色』的耐力,不弱的爆发力,多加上一点负重尚可承受。所谓破甲枪,对胸甲骑兵杀伤力不大,却专破链甲,锁子
甲,各类皮甲,一枪戳过去就是个透心凉。大明铁骑使用的破甲枪,区别于欧洲重骑兵使用的粗笨长枪,而是东方骑兵独有的一种马战利器。枪尖细长像是个锥子,还十分轻便,这也是东方骑兵在长期对战草原骑
兵的战争中,逐渐发展出来的。早先在大明九边精锐骑兵中大量装备,如今也保留了下来,确是克制游牧,半游牧骑兵的利器。骑兵冲至一里远,面对面,一骑骑红『色』骑兵直愣愣的,一杆杆破甲枪挺了起来。噗嗤,一阵锐器刺击入肉的声音响起,战马撒开四蹄疾驰而去,当面敌骑便如同秋风中的
落叶,一瞬间被席卷一空。弃枪,拔刀,呼喝声中高速奔驰中的红『色』骑兵,在马背上翻滚,呼喝着撞进敌群,带起一溜的残肢断臂,爆开一团团猩红的血雾。装备直刀的开原铁骑,在与敌骑的对冲
之中,杀敌动作以刺击为主,以劈砍为辅。如何达到最有效率的刺击效果,这都是常备骑兵军日日苦练不辍的本事,早就成为一种本能,甚或是肌肉记忆。有些身材高大的明骑,喜欢身体前倾,挺着马刀,仗着精良的甲胄与敌骑来个硬碰硬。有些身材矮小却骑术精湛的,尤其喜欢玩一招蹬里藏身,将矮小的身体挂在马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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