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退休制度(3/5)
古代军队每下一城,将领大多都会选择给士卒数日时间去肆意劫掠城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军队给的微薄薪金,根本无法给士卒日后生活的保证,而杀敌进爵也不是谁都有机会的,因此为了能够在日后活得有尊严,或者至少活下来,在战争中劫掠一番,是各国上下都默认的“福利”。
昭军在入安邑之后,当然也有过系统性的劫掠,但扶苏并未制止,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只要不涉及杀人、强暴等事,虽然心中不以为然,扶苏也不会去断绝士卒们的财路,顶多会告诫一下士卒多去抢大户,并在事后想办法补偿一下魏人。
由劫掠而导致的军纪、治安等问题,并不是此番建言的重点,因此想了想,扶苏还是决定先揭过不谈,只重点在信中表述了如何应对。
应对的第一策也十分简单发钱。
在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财富自然是土地,但是土地不能直接发。
自商君变法以来,土地就与爵位严格挂钩,无爵之人再有钱,也不能购置土地,如果分发给无爵的退役士卒,会违背类似于宪法的商君之法,并不可取。
因而只能发钱。
至于发多少合适,扶苏也给了一个数字。
十年的薪金之和。
那么具体是多少呢?先来说说普通昭军士兵的收入情况。
昭国募兵的薪金是各国最高的——其余各国只有补贴——“年薪”却也只有20石。
20石是个什么概念呢?以如今的经济水平做个比较的话,大概相当于年收入2400元左右,这应当说是十分微薄的。
因此如果不偷不抢不立功,普通士卒的年奉是难以养活自己,更枉论家人的。
这样的年奉即便乘以十,也只能勉强维持日后一个并不体面的生活而已,并不如何诱人。
因而扶苏提倡的改革,首先就是大幅提高士卒薪金,提高的幅度是一倍,达到年薪40石。
这个数字虽然也算不得太过丰厚,却已经超过了普通咸阳手艺人的年收入,接近第一级爵位——公士的岁奉了。
在此基础上分发的退休金,除了进行嫁娶绰绰有余外,还足可以在普通城镇购置一处合适的院落,以及进行一些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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