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将计就计(4/5)
云昭指指玉米道:“这东西的滋味其实跟麦子比起来还是有所不如的,口感却比糜子好一些。
之所以要种这东西唯一的好处就是这东西耐旱,且产量高,尤其是山地种植,比糜子,荞麦产量高出不少!”
洪承畴粗暴的打断云昭的话问道:“高出多少?”
云昭道:“徐公光启在京城种植玉米,亩产约八百斤!”
洪承畴猛然站起身,拿起玉米仔细看了又看,又看着云昭的眼睛道:“你说的是那个礼部左侍郎徐光启,徐保禄?”
云昭摊摊手道:“这位正好是我先生的兄长。”
洪承畴握着玉米棒子在客厅里如同一匹受惊的驴子来回踱步,良久,这才放下快要被他攥的发芽的玉米,指指土豆跟红薯道:“说说。”
云昭拿起一颗土豆道:“这东西被红毛国人称之为马铃薯,我喜欢叫他土豆!
不但是菜蔬,也是食粮,最妙的是这东西的产量比玉米还要高得多,同样的耐旱,最喜沙地种植,且口味绝妙。
说罢,放下土豆,又拿起红薯道:“这东西产量之高,您恐怕想都想不到,即便是山地种植,亩产两千斤乃是寻常事,而且,种出来的红薯,甘甜如蜜!
您说,有这几样东西,何惧粮荒?”
云昭说的慷慨激昂,洪承畴却越听越是冷静,到了最后,坐回椅子,淡淡的道:“种子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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