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长安乱(十)(4/5)
因为秦朝时有一项特殊的评判军功的制度——杀敌多少,全以人头为准。你说你杀了一个敌人,那好,证据呢?拿一个敌人的头颅当证据我就信。要是没有,不好意思,不信。
而且也因为秦国对于有军功的兵士们赏起来也不含糊,论功行赏,一点也不含糊。这就很得兵士们的信任,当个大头兵要是干得好,能升将军。因此,秦国底层的兵士们比任何人都盼望打仗,因为只要打仗就能杀敌领军功,有了军功就能升官发财,这种事儿谁不愿意?
所以在当时秦国与其他的国家打仗的时候,秦国军队的战士们通常都会在杀死敌人之后,再一脸兴奋地把人家的脑袋割下来,别在腰上。接着就继续挥着长矛大刀战斗。
可以大胆地想象一下,这些杀敌割头的秦国兵士们,脸上没有恐惧,没有愤怒,能从他们脸上看出来的,只有狂喜——哈哈,老子杀了一个人,你看,他的脑袋都在我裤腰带上别着呢。诶?你是敌人?别跑别跑,让我把你的脑袋割下来先!
试问若是敌国军队的兵士们看到这样的对手,得有多肝儿颤?
这对人家的心里上都得造成永远也照不亮的阴影。
即便是被封印了两千年多年,两千多年没有再上过战场杀敌,可这个优良的传统,仍旧被人俑们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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