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幽北风云 333.东幽明珠(2/5)
所以,就在李怜十三岁那一年,发生了这么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
当时的李家还住在大荒城中,平日里的吃喝用度,也都有专人负责供给照料。某一日清晨,由于平日里给伙房送柴的樵夫染了急病了,只得遣自家中刚刚十七岁的长子前来李府,替自己送一天的柴禾。这位樵夫家的长子,还是第一次替父亲‘上工’,在次之前,他还从未进过那么大的豪宅;所以,在他送完了柴禾之后,三转两转也没找到入府的小门、自然就把自己给‘转’丢了……
事情的发生往往就是这么巧合,这位送柴的青年最终转到了李怜的小院当中;恰好在那一天,平日里负责教养李怜的老嬷嬷也患病在家,没来上工。一位是看啥都新鲜的穷小子,一位是看谁都新鲜的大小姐,这二人一见面,顿时‘天雷勾动地火’,兴高采烈的攀谈了起来!
这种事,就算是放在沈归前世的那个年代,都很容易被人想歪;更何况是盛行义理之学的幽北三路呢?
就在这位穷小子,手舞足蹈地给李怜复述他入山行猎的故事之时,这二位一见如故的‘小伙伴’、便被前来探望女儿的李母给‘捉奸在床了’!
天地良心!这俩孩子还真是‘坐而论道’了一上午,就算是有一哪方心中想歪了路,起码暂时还没有正式实施!而且,他们谈天说地的地方,还是在李大小姐闺房外的小花园之中;双方彼此之间,可还隔着半张石桌呢!即便是身为母亲放心不下,斥责两句不就得了吗?再不然也可以耍耍大门大户的威风,叫几个‘狗腿子’去把那樵夫爷俩都暴打一顿出出气,不就结了?
单从这件事的处理方式上,就能看出李母这位翻了身的‘地主婆’,还没能彻底掌握身为‘家主夫人’身份的处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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