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推翻重查(2/5)
付民见樊伟想逃,又急忙追上去对着他的后脑勺猛砸了一顿,直到樊伟动弹不了才停止。随即,付民拿走了樊伟身上的手机和钱包等物品,还顺手牵羊骑走了他的电动车。
付民描述的作案过程,同秦仁杰分析的几乎相符。但是,付民说他是晚上十一点左右从石埠大桥藏身处出发,到案发现场步行至少要四十多分钟,这就意味着付民不可能在十一点三十分抵达现场并实施作案。
根据蒋兵的供述,案发那天晚上,他和付民确实是在十一点左右石埠大桥藏身地出发,到锦屏路五号轨交站是十一点五十分了,而这个时间距秦仁杰推断的樊伟死亡时间至少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分钟。
如果不出意外,十一点五十分应该是樊伟早在公司值班了。除非他因为某种原因在案发现场逗留,否则他根本不可能在现场碰见付民。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