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坐实罪名(3/5)
“你怎么知道郊区有一处垃圾场?”罗云熙狐疑地问。
“我在林河市郊区转悠过,发现城乡结合部有一处垃圾场,今晚正好可以派上用场了,我们将尸体埋进垃圾堆里,不会被人发现的。”罗清平回答。
罗云熙听了罗清平的话后觉得有道理,俩人重新把袁姗的尸体绑到摩托车上,离开林河边朝垃圾场而去。垃圾场臭气熏天,两人草草地挖了一个坑把袁姗的尸体扔进去,然后在尸体上堆满了厚厚的垃圾。
干完一切后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了,罗云熙骑着摩托,罗清平则是抱着那台电脑主机回到了他们的租住地,洗掉了身上的血迹和泥水后,把沾有袁姗血迹的衣服都烧了,试图消毁所有的作案痕迹。
第二天上午,罗云熙和罗清平又返回燕山小区158号,在附近遛达了半天见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便拿着抢劫杀人的一千多块钱安心吃了一顿中餐,然后去猛龙网吧上了一个下午的网。
九月十二日,廖承明因无法联系上袁姗,便去燕山小区158号找她,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去林河市刑侦队报案,秦仁杰带着刑侦队员去现场勘查,这让罗云熙和罗清平有点慌了。
秦仁杰通过环卫大妈在新城大道马路边上发现的可疑血迹,以及遗留在血迹旁边的一只白色皮鞋,以及在袁姗租房处大门转角处的另一只白色皮鞋,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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