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关于南派三叔的毕业论文】6(1/5)
三、南派小说的美学价值
南派小说多以盗墓、战争、探险为题材,以鬼神、人性为描写对象,其对丑的描摹,远大于对美的刻画,也正因如此,南派小说作品在审美倾向问题上备受争议,其对以青少年为主体的文本接收者之价值观的影响,亦成为评判这一文学流派时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第二章中,以南派小说的创作风格及特点为媒介,本文已对该流派作品在“美的刻画”层面的美学价值作出了一定的阐释,故本章将着眼于南派小说中“丑的描摹”,对其“是否具有美学价值、具有怎样的美学价值”这一争议点作出分析与论述,以探究其化“现实丑”为“艺术美”的可能性。
(一)审丑的美学意义与范畴
忒耳西忒斯是特洛伊城最丑的人;伊索有着突出的额骨与夸张的朝天鼻;苏格拉底更是被柏拉图评价为雕刻店里的席林,“‘美’字的相反字是‘不美’,‘不美’却不一定就是‘丑’[27]”。西方哲学家将丑的历史加以分类,得出了与“美”类似的三种层次:丑本身,形式上的丑和艺术上的丑。
丑本身即会无关利害地引发人们不快的个体事物,如排泄物和腐烂的尸体;形式上的丑则是一个整体中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不够均衡,因而引发人们的不快。而对于艺术上的丑,莱辛曾在《拉奥孔》中以画与诗的创作为例将其与形式上的丑加以区分:他认为“画(指造型艺术)是一种空间艺术和视觉艺术,其最高原则在于描绘物体美,它应该避免丑,因为丑令人不快,会产生最坏的效果,诗(指文学)是一种时间艺术和借助词语唤醒人们想象的语言艺术”[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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