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见证历史条约签订(3/5)
“况且,佩里将军,你虽然是美利坚东印度公司的司令官,恐怕没有和一个东方大国开战的决策权吧。”
佩里听完这话后,想到冯瑞科的神秘,以及他那庞大的武装商船,特别是那毫无生气的铁血亲卫;
考虑到自己主要是希望琉球开放港口,让美利坚横跨太平洋的时候,能有个地方歇脚、加媒;
自从几年前,美利坚西部发现大量金矿以来,西部涌入数十万人,每年还在增加;以后美利坚到达远东的主要航道,将是从西部出发跨过太平洋。
夏威夷、琉球都是重要节点。
于是,佩里终于点头,表示认可此项修改;
接下来,经过卫三畏和罗森的翻译和解释下,双方重新拟定了条约;
7月4日,美国与琉球王国,在大清两广总督‘公子’的见证下,于琉球的那霸公馆正式立下《琉美亲善条约》,中、英文本各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条文如下:
1、合众国人民到琉球,须要以礼厚待,和睦相交,官府之间、民间贸易自由,官员无得设立阻碍,交易须两边公平相换。
2、合众国船到琉球各港内,要提供补给物资,不得阻拦,供给补给,需那霸刚有的货物,买卖公平。
3、合众国船只倘若在琉球王国范围被飓风破坏,官方要遣人救命、救货至岸,保护周全;待其它船只到来,要归还人、货,需公平支付救援费用。
4、合众国人上岸可自由来往各处,毋得让人监视、监管、窥探,强闯民宅、调戏妇女或强买物件等不法之事,地方官捉拿后,需双方协商长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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