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西市之喧嚣(2/5)
宋三娘上前一步回道“回大人话,我是买家,他们兄弟俩无家可归,愿意自卖自身给我家作奴仆换顿饱饭,特此来立契。”
那吏员闻言内心惊诧,表面却不动声色,他看向秦昊东兄弟“她说的可属实?你们两个是自愿自卖自身的?”
“大人,我们是自愿的,我们父母双亡,财产也被继母所有,现被净身出户,已然要吃不上饭了。为求一口饱饭,我和弟弟只能自卖自身了。”
听了秦昊东的话, 那吏员忽然有了些印象,他之前来告官的时候,本来子告母是为不孝,是要被杖责的,由于是继母,而且还把他妹妹卖了,县令念在他为了妹妹的仁爱之情,免了他的罚,没想到两人竟被赶出了家门。
吏员叹了一口气,然后问明姓名身价等等开始起草文书,不一会写完拿起官府印章盖好,然后给宋三娘三人。
“你们三人可识字?是签名还是按手印?”
“ 我不识得字,我按手印。”宋三娘先回道。
“我和弟弟也按手印。”虽然秦昊东会写字,但是宋三娘都是按手印,他和弟弟也要按手印。
只见契书上面写着:
“陈武二十年,兄秦昊东,弟秦昊南,因欠少食用,自愿出卖与宋吉祥名下为仆,得财礼银二十两正。为其跑腿卖力,送卖吃食,钱财不得自留。以上如有违失,以凭责治无辞。”
双方确认无误就在文书上按了手印,文书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官府各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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