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3章 工业七十二条(2/5)
如果有企业胆敢涉足远远超出自身技术实力范围的研究项目,那可就摊上大事儿!上级主管部门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他们将会毫不留情地降低该企业的研发资金留存比例。
不仅如此,那些随意批准动用研发资金来开展这类高风险项目的厂长们,更是要被严肃追究责任,一个都跑不掉!当然也不是绝对一点情面不讲,企业要是真的利用研发资金研究出超出企业技术能力范畴之外的新技术是不会追究责任的。
这么规定只是为了让企业进行技术研究前要做好充分的评估,不要盲目上马。与此同时,对于那些确实不具备独立进行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咱们这个草案当中可是有着特殊照顾。
这些企业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利用研发资金,去对自家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一番彻头彻尾的改进和提升。这样一来,既能够让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运用,又能推动企业逐步向前发展,可谓是一举两得呀!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小组成员们一轮又一轮不厌其烦的反复讨论与深入交流之后,终于在原有的 70 条基础之上成功地新增补充了整整两条内容。
就这样,一部共计包含 72 条规定的《国营工业企业条例(草案)》应运而生,并因其总数恰好为 72 条而获得了“工业 72 条”这么个通俗易懂且朗朗上口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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