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代孕案(3)(2/5)
正说着,手机响,见是萧让来电,赶紧挥别部长,回楼上。
……
章若宁的案子,三月中庭在平谷区地方法院开庭。
宁稚也去旁听。
法庭上,原告律师李霄出具原告定期给章若宁的转账,以及一份代孕协议,来证明双方为雇佣关系。
这与宁稚的预判一致。
孙晴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
孙晴:“证人,请你向审判长介绍自己。”
证人:“我之前是沈总家的育儿嫂,负责跟章小姐一起照顾她们的女儿思思。”
孙晴:“你在原告家中住了多久?”
证人:“一年半。”
孙晴:“在你眼中,原告与被告,是不是恋人关系?”
证人:“是的。沈总跟章小姐同睡一个房间。”
李霄:“反对!并不是同睡一个房间就是恋人关系!当时由于孩子尚在哺乳期,夜里要吃母乳,孩子就与被告一起睡觉,我的当事人白天工作忙碌,晚上想多点时间跟孩子在一起,所以才跟孩子、被告一起居住一个房间。”
法官蹙着眉,看向孙晴:“被告代理人,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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