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魔卞况(2/5)
翻开长达16页的起诉书,在指控的51起犯罪中,第一被告人卞况参与抢劫28次,抢劫现金余元,抢劫中致死34人,致伤14人;故意杀害人作案3次,杀死5人,强奸5人,其中轮奸3人幼女1人,奸淫幼女1人。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审判长分别询问被告人。
卞况首先受审。
脸庞白净,短平头,除略显的胡须透出几分野气外,谁也看不出他就是震惊一时的杀人狂魔。看起来,其对今天的受审已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他心态平和,面带并不是故作的微笑,没有丝毫的惊恐和悔意,对审判长的问题,卞况毫不塘塞回避。
审判长:卞况,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没有?
卞:听清了。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有没有意见?
卞:没有意见,只是有一点不对。
审判长:什么地方有错误?
卞:起诉书说我杀了34人,我算一算,我杀死39人,怎么少了4人。
审判长:你听清楚重复宣读 被告人卞况参与抢劫28次,抢劫现金元,抢劫中致死34人,致伤14人;故意杀人作案3次,杀死5人……你听清楚了吗,抢劫致死34人,故意杀死5人,总计你致39人死亡。
卞:这我清楚了,我想总共害死39人,怎么变成34人,我听错了。
之后,审判长逐项对卞况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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