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临河灭门案纪实(4/5)
李焕文之所以来到临河打工,是因为他在2002年私自使用猎枪杀了两人,一人重伤,而其他的犯罪嫌疑人都已经落入法网,只有李焕文一直逃亡在外。
2002年李焕文在山东省的狮子王村担任村委会主任,正直青年的他明明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可是他却借用村主任的身份来进行掠夺和杀人。
首先利用村主任的身份购买了三支猎枪,与自己的三名好友在村内和周边村落开始抢劫,据统计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100万。
其中在一次抢劫过程中,由于被害者拼死守护自己的财物,这个行为让李焕文非常的生气,于是他动手残忍地杀害两人。
经过警方多年的追查还是没有找到李焕文,因为李焕文用抢劫来的财物整了容,也从山东逃亡到了内蒙古。
来到内蒙古后,他用钱为自己买了一个新身份,并给自己更名为高树福,他怕民警会调查妻子可能会暴露他的身份,于是他把妻子从山东也接来了内蒙古。
并且为妻子也伪造了一个假的身份,而这一切都是在亲戚张建瑞的帮助下,张建瑞长期生活在内蒙古,在这边有认识的熟人。
所以才能为李焕文重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张建瑞知道他自己这样的做法是在包庇犯罪。
但是李焕文曾经跟张建瑞保证会改过自新,只要张建瑞不去举报,他一定会老实本分地生活不再闯祸。
张建瑞也相信了李焕文的花言巧语,于是让李焕文和妻子到自己的木材厂打工,他每个月按时发工资给李焕文。
可是李焕文压根不满足于现在的生活,经常想起自己曾经作为村主任是何等风光的事情,他并不满足于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
所以李焕文想着要在木材厂当个总经理,或者是当二把手,可是对做生意完全不熟悉的李焕文又如何能打理这个建材厂呢?
对于这样的想法张建瑞士完全不同意的,李焕文又想辞职去外面偷跑大车,他可以在木材厂拉货,然后偷偷运出去,这样他也可以赚到一笔价格不菲的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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