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A级通缉犯“张显光”(3/5)
警:你为什么要一次次为抢钱杀人呢?
张:当时也没怎么想,杀了第一次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了第二次。
张:能给我一支烟吗?(民警把烟递给他)
警:杀人之后,你后悔吗?害怕吗?
张(头低得更深了):年轻的时候不觉得,这两年特别后悔,特别后怕,半夜总觉得一个我杀过的人血淋淋地躺在我身边,不敢睡觉。
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警察叔叔问:“你对和你一起生活的张女士怎么看?”
张某回答道:“她人挺好的,还特能吃苦,我的事从来没跟她说过!要不是你们来,我都不知道她这么能说会道。”
警察叔叔又问:“你有什么愿望吗?”
张某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妈还在吗?总是梦见我妈,觉得挺对不起她的!我现在就想知道,我妈知不知道我的事?要是她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我给她丢人了?”
2003 年 1 月 18 日下午 5 时 55 分,在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和东顺城街交通岗附近,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发生了一起惊天大案。一名歹徒事先在运钞车必经之路上放置了炸弹,然后引爆,导致出纳员当场身亡。爆炸发生后,三四名早有预谋的歹徒立即开始抢劫。身负重伤的运钞车司机被歹徒开枪打死。随后,歹徒又向赶来救援的储蓄所工作人员开枪,造成 5 人重伤,还抢走了现金 197 万元。
2003 年 2 月 8 日凌晨 2 时 40 分,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显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显明不得不承认自己杀害司机张晶阳并抛尸,还与他人合伙实施爆炸抢劫的罪行。同时,他还供述了将 130 万元赃款和作案枪支藏匿等一系列重要犯罪事实。与此同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显辉因贩枪案发,当日被上海警方抓获。
2003 年 2 月 9 日晚 10 时许,沈阳警方与当地警方紧密配合,在黑龙江省木兰县的一处民房内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李彦波、李彦彬成功抓获。至此,除张显光之外的该犯罪团伙 4 名歹徒全部落网。
2003 年 4 月 4 日,张显明等 4 人被判处死刑,并于 4 月 29 日被执行死刑。
2006 年 8 月 8 日,主犯张显光在齐齐哈尔市被警方抓获。这起案件历经多年,警方终于将所有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社会带来了正义的伸张。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