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山贼的规矩(2/5)
三当家的想了想,大步走到隔间的海棠旁边,一瓢水泼醒了她。
三当家的看着受到惊吓缩成一团的海棠,拧着眉问:“现在我问你答,要是有半句假话,老子杀了你!”
海棠一哆嗦,忙不迭的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跟车队的主人什么关系?”
三当家问完了,伸手扯下了海棠嘴里的帕子。
海棠咳嗽两声,急忙道:“我叫海棠,先前卖身葬父给他们买下了,算是个丫头吧!”
三当家脸色一黑。
“三当家的,客栈回信了。”外面进来一个山贼,捏着一封信。
三当家返回去接过信看了看,道:“真是晦气,这下子要让兄弟们笑话了。”
“怎么说?”
“你自己看吧!”
王志跟王玉荷商量过了,回信内容是说他们愿意出十两银子给海棠赎身,毕竟也算是一段缘分,但是再多便不肯了,如果他们不放人,便去报官。
看到这里,两个汉子面露怒色,正要说话,三当家虚按一下:“往下看!”
两人继续看下去。
后来王志说,体谅兄弟们出来一趟不容易,虽说抓错了人但也不能让他们白跑一趟,愿意出一百两银子请兄弟们喝酒。
“人家这事情办的敞亮,咱们可不能坏了规矩。”一个汉子说道。
另一个道:“这下子就算是在路上也不好再出手了。”
这是山贼的一个共同的约定,搞出乌龙来,若对方还给了面子,给了喝酒钱,这趟就不能再动了。
这也是常年行商的管事才知道的规矩,王志自然是跟他父亲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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