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3/5)
在汉代,被判了死刑不是非死不可,要活下去有两种办法。一个是出钱赎罪,比如李广就曾以此换得一条性命,可是李家世代为将,家资不菲,而司马氏虽也世代为官,却都是“仆、祝之间”的史官,并不富有。此路显然不通。另一条路就是接受屈辱的宫刑。
生存还是毁灭?这要看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死。
司马迁很明白,生命本身是没有意义的,生命的意义全靠我们自己来赋予,靠我们自己的行动,自己的生命轨迹来填充。所以他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如果就此而死,一事无成,那就比鸿毛还轻。司马迁想起了父亲临终前的叮嘱,想起了自己未竟的史书,所以他选择了接受宫刑。“活下去!找到我生命的意义!”司马迁在心底吼着。
然而人是社会人,所以人不仅仅是活在天地间,也是活在别人的眼里、心上。司马迁准备好了接受各种各样的嘲笑,可是宫刑的奇耻大辱始终有如一块大石,沉沉压在司马迁的胸口,压得他喘不过气。
“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这是他内心痛苦的写照。
怎么办?唯有将一腔未冷的血投到笔端。于是有了《史记》。《史记》的史料价值自不必说,那是开天辟地之功,虽与日月争辉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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