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儒学之辩(二)(1/5)
面对程汾引经据典,铿锵有力的问题,王俊毅以及田文方面色凝重。
但旁边的耶律楚材没有丝毫犹豫的反驳道:
“阁下所言差矣,汉朝平阳公主在嫁给卫青之前,曾有过两次婚姻。
汉武帝生母先是嫁给金王孙并生有一女,其后才进宫为汉景帝生下三子一女。
唐朝时期,公主再嫁,三嫁普遍存在。
上行下效,百姓也能够自由的和离改嫁。
……
再说宋朝,宋真宗的皇后刘娥曾是银匠龚美之妻。”
耶律楚材也是引经据典,侃侃而谈,最后总结道:
“由此可见,从一而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要求仅是个人观点,并不是社会普遍的道德规范。”
“宋理宗赵昀的妃子也是自愿改嫁,无人强迫,那是他们的权利。”
然而面对耶律楚材的说法,程汾几人并不认可,甚至有些嗤之以鼻。
文学院的教习田文方看到对方的表情,直接开口说道:“《论语》中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尔等身为儒家之人,可曾做到?”
程汾三人不知道田文方为何会突然这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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