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当庭拍桌质问!合议庭如何定义法定情景?!(小劲爆)(4/5)
“所以我方认为这一证据不能作为,受害人在口供上作假的情况。”
苏白:“证据可以在庭后进行相关的鉴定。”
“根据在诉讼申请中的上诉请求。”
“我方已经提出了,受害人吴艳其舅舅在本案中涉及到了利害关系。”
“何娟其叔叔在本案中同样涉及到了利害关系。”
“其中,本案两名当事受害人的亲属涉及到了利害关系。”
“这一点是需要考虑到的吧?”
“再结合吴艳等受害人的说辞,增加了其真实性的可能。”
“也就是说,吴艳等人提供的口供为虚假口供。”
关于这一点的辩诉,双方表现的都非常的清楚。
苏白提出这一证据,就是在说明吴艳等人的受害者的口供是虚假的。
并且是通过虚假诉讼将夏明远进行立案调查。
而王琴则是用未成年,不懂事等借口还驳回苏白的这一观点。
无论从证据还是客观事实来讲,苏白的答辩,都远高于王琴。
现在答辩已经进入到了后期阶段。
只需要等待着审判长的相关判定就好了。
只不过.…
这一次的判定,从刚才蒋峰的表现当中。
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对方是倾向于受害人一方的。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蒋峰在整理好相关材料后缓缓开口:
“双方就本案的相关情况都已答辩完成。”
“现在宣布关于答辩的判定。”
“首先——针对上诉方提出的证据,暂时没有经过鉴定,所以不予采纳。”
“其次,对于受害人的口供,以及相关情况,法院方面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
“原因如下:”
“作为学校内的一名教导主任,夏明远在惩罚学生时,完全可以不用身体接触。”
“在他明知道有可能会在惩罚学生,有身体接触,可能接触到隐私部位时仍然用这种惩罚行为。”
“其在主观上就有一定的故意表现性。”
“基于这一点。”
“又与受害人吴艳,何娟,李冰进行身体上的多次接触,将其叫到办公室内。”
“加之在其主观的故意性上,不能证实自己无猥亵和骚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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