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 税务事涉千万家(3/5)
或许是因为政局终于稳定的缘故,两府相公们逐渐把目光从战争、政争上移开,更多的去关心最广大的黎民百姓。
农业问题,成为建隆三年冬季讨论最多的话题。
两府相公们常常聚在一块听那些前朝曾经有过的关于农事方面的议论政令,因什么情况而设立,又因什么情况而废除。
而现今各地旧制缺省颇多,又有前朝因地制宜导致诸州制度不一。
以史为鉴,结合当下,两府接连重订制度,规范天下农事民田。
譬如逃户隐田,限期内归首者不予罪罚,免五年征赋;逾期不归者,但有查处,籍其隐田。
再有就是被收归官有的官田,除去固定的一部分留做国有,其余的官田并无主收官之田分给各地无地之家。
唐初制度是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现如今则是田多之地照此规矩来,田少之地等额减少。
至于世业和口分,能传给下一代的叫世业田,户主身死则收归国有分给其它无田之人的叫口分田。
这样一来,能分的田越来越少,这个制度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废弃,但在一开始还是很有用的。至少在保证没有农田被抛荒的同时,也不会轻易的被一家一户收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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