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章:圣法(4/5)
比如王莽改制之中,家中九口,土地不得超过九百亩,其余全数分配给同宗,而郝风楼则是按男丁计数,家中有一男丁,土地不得超过一百亩,余者可随即发售,若是超过数额的,第一年加税,第二年再加税一倍,第三年累教不改者,抄没。凡有检举田地超过所限的,检举人可授田十亩,有人更改户册赖于充数者,发配崇明岛为奴。
再有各乡各里,里长、亭长,再非地方推举,尽都可留任,由官府发放俸禄,编为吏员。
这前一条是针对士绅,后一条却更加厉害,以往的时候政权不下县,所以无论什么法令到了县衙,就算是终止了,乡里的里长、亭长、保长之类,绝大多数都是兼任,往往是某地地主或是某家大户被人推举而出,这些人本就是大量土地的拥有者,丈量土地,清算产量,甚至是收取粮税,几乎都是由他们一手包办,如此一来,这圣法要推行,首先就是要将这些‘乡官’与本地的士绅剥离开来,官府发放俸禄,不再让临时工来充任乡官,某种程度,其实就是加强对乡间的控制。
而这些人有了固定的薪俸就成了正儿八经的工作人员,虽然也会有瞒报和与人勾结的情况,可是因为随时被县里管制,一旦发现出点端倪便可立即惩治,或是直接取消他的‘吏’身,让其他人取而代之。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