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5)
叶斓珊和她一开始还是比较生疏的,毕竟在国外,都有一个这样的说法:你觉得自己表现出的热情已经太过分很狂热,但对于美国人来说,你的热情才刚达到友好标准;当德国人觉得自己已经客气到肉麻程度时,对法国人来说,才达到礼貌的最低标准;
而对于英国人,你首先需要操一口漂亮、流利的牛津英语
就叶斓珊一开始的英语,虽说也算熟练流利,但在丽萨的眼中,那咬字真是哪哪儿不地道。
丽萨是一个凡事极其喜欢较真的人,而且还有强迫症。在叶斓珊身边没几年,纠正的最多的就是她的美式口音。
以至于后来的叶斓珊被不断揪着洗脑后,练成了一口堪比皇室的正宗伦敦腔。
想想也是一把辛酸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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