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刁民(3/5)
许一凡看了看三样东西,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的看了看,心中顿时了然,这砚台和毛笔他见过,是县令宋洪志的书房见过。
以前,许一凡小的时候,曾经去宋洪志家里玩过,无意间看到过,所以觉得熟悉。
难道这少女是宋洪志家的丫鬟?
许一凡抬起头,看着对面的少女,心中暗想,可是,很快,许一凡就否定了这个猜测。
宋洪志家的女眷他都认识,前不久,他还曾经去过,当然是去售卖两本书,还有香皂了,另外,宋洪志家的丫鬟可穿不起这么好的布料。
“干嘛?”许一凡开口问道。
“把后续的内容写出来。”
“。”
许一凡愣了愣,有些不解的看着少女。
少女以为许一凡没有听懂,就解释道:“《红楼梦》和《挪威的森林》既然是你写的,那你赶紧把后面的内容写出来。”
“。”
听到少女这么说,许一凡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估计是嘉州城某个有钱有势的大人物,喜欢上了自己的书刊,想要知道后面的内容,却一直没有等到,于是,不耐烦了,就动用手里的关系,把自己搞到这里来,先关上几天,把自己凉一凉,接着在让自己把后面的内容写出来。
如果是一般人在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忙不迭的答应,更何况,现在的许一凡还算个孩子,在这样一番吓唬下,肯定会答应的。
可惜,许一凡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他抬起头,看着少女,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书不是我写的,我不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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