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和平条约(感谢书友“無上冥君”的支持)(4/5)
如果想要再做大明朝廷的官,就要带着家资和亲眷搬出南直隶,若自己没有能力购买住宅,朝廷会安排住所。
而天道军那边也做出了要求,朝廷的官带走家资可以,但不能全部带走。
以这个官员的实际年俸为准,当了多少年官,带走多大价值的东西。
天道军仁慈,也就不刨除他们个人的吃喝了。
这让那些南直隶的官员傻眼了,毕竟他们哪一个不是靠着贪污才获得了如今的家业。
按照天道军所说去办,才能拿走几分?
他们很愤怒,这可是他们辛辛苦苦贪污受贿获得的血汗钱,怎么能够被剥夺呢!
上奏朝廷不行,他们开始制造动乱,然后就被抄了家,灭了族,剩下的人就老实多了。
结果,剩下的官员之中,七成以上的人不决定走了。
官可以不要了,家产不能丢下,更何况,出去了还不一定能够当上官。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大明朝的官员心中,究竟是什么更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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