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剿匪(4/5)
明末的农民起义军爆发于陕西,而后蔓延到山西,河南等地,在北直隶并没有形成有规模,有名头的军队。
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反而有很多。
乱世之所以称之为乱世,就是因为各种妖孽都会趁机出来生事。
一些人或许一开始是因为官逼民反而走上这条路,但很快就成为了作恶之人。
贼兵,流寇,土匪,直接威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甚至于,煌夏商会的会员之中,都有财货被抢劫的情况。
这些贼兵运动性强,而且极其善于隐匿,见到大股官兵,通常就是逃进深山之中。
明末的卫所兵已经不成气候,在追击贼兵的时候往往就是草草了事,以至于无法清缴彻底,官兵一走,流贼再起。
朱由检则是对周遇吉和孙应元两人下达了严令,“稳扎稳打,除恶务尽”。
不求快速清缴,但是要求每到一个地方,必须要完成对“村霸”“混混”“流贼”“土匪”等黑恶分子的彻底清除。
剿灭贼寇所得,一半由主将分发给当地百姓,一半奖励给参战士兵。
个人利益驱使之下,这些士兵更加激进,所过之处,贼寇望风而逃,然而在三万轻骑兵的追击之下,不可能有逃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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