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忠义县保卫战(下)(5/5)
还有众多的刀枪箭矢,在马淳眼里这些武器质量并不过关。不过分发给城外各屯的民勇。维持社会治安还是绰绰有余。这些民勇平时耕种劳作,农闲时接受一些简单的军事训练,也可以帮着县里捕猎防盗,作为忠义县的军事补充力量还是很有必要的。
最后还有两千五百多俘虏,以马淳和忠义县上下物尽其用的风格,当然不会一杀了之。除了以奴文为首的一百多军官会在审讯后以战争罪,屠杀忠义县商队的名义当众处决之外,剩余的两千多俘虏将会尽数交给彭志,在彭志的监管下采矿赎罪。
虽然这些俘虏会在采矿过程中因为繁重的劳动和不安全的操作顺势一部分人的性命,但是马淳承诺只要经过五年的劳动改造,可以还他们自由。甚至如果通过考核,可以加入忠义县,成为县里的百姓,享受忠义县百姓所有权益。
这个让俘虏们充满希望的判决,既保证了彭志有充足的劳力给县里源源不断的矿产;又能打消俘虏们的反抗情绪,让他们安心劳改。
毕竟在林邑,这些底层士卒待遇并不好,军队的粮饷经过各层军官的盘剥后,到了自己手里寥寥无几,有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饱。而在忠义县,虽然干活辛苦一点,也可能因为塌矿而丢掉性命,但至少能吃到饱饭,还有可能将来加入忠义县,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这对于两千多林邑俘虏来说,反而是件求之不得的大好事,他们脑袋进水了才会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