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开中纳银(2/5)
策问,策是策问,论是议论文,和现代的申论有点类似,以论点为中心的写作,一般题目大多是治国类、伦理类、经济类、文教类、军事武略类,想要答得好,第一要了解题目核心,然后根据问题逐步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夸夸其谈是不行的。
这次策问中的第一题,便是论“开中盐法以纳银替赴边纳粮”,盐在古代属于重要物资,也是暴利。明朝产盐多以海盐、池盐、井盐为主,其中海盐产量最多。
明朝实行食盐官府专卖,是一种间接专卖,首先由灶户产盐,然后官府统一收购,盐商在从官府手中购得盐引,用盐引在盐场换到食盐再去官府指定地区销售,灶户是专门产盐的差役户,来源除了前朝遗留下来的,还有因罪被判处充当的,以及强制将盐场附近的部分民众划为灶户,一旦入灶籍,世代充任不得随意脱籍。
至于开中法,则是明朝初期战火连连,北方边境地区驻扎重兵,由于边地大多不产粮食,并且运粮之中损耗过大,边地军饷就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洪武三年由山西官员奏请,以盐政来解决边地军饷的供应问题,让商户由原先纳银换盐改为向边地纳粮,然后根据纳粮凭证到盐场换取食盐。
以弘治年间的盐价来看,100斤食盐大致在1两左右,边境纳粮大致在一石粟米左右(大约0.60.7两左右)可以换得一引200斤食盐,即使去除运粮期间的损耗也有将近2倍的利润,如何不让那些商人趋之若鹜。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