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遗嘱与家族基金(5/5)
爷爷持有的这部分股权,终生不可分割不可转卖,将来划转基金会后亦是如此,非公司破产清算不得转卖。
凌家四家人可以每年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从股权收益中支付。此外,如果凌家人里有什么重大事由需要额外从股权收益里支取钱财时,另外三家共同表决,有两家同意即可。
大致思路就是这样,具体操作可再商议!
短暂沉默后小姑夫虽想说什么,却最终还是表示完全同意。爷爷也点头首肯。大姑父和小叔也都表示同意,这件事算是定下来了。
聊完这件事凌云又单独和大姑父聊了一会儿,凌云记得大姑父家的表哥年龄比自己大好几岁,问问他怎么没来,有没有意愿去“凌志电动车公司”上班。
一问才知,表哥是军人,今年9月份才转业退伍。
凌云这才回忆起前世表哥也是军人,退伍后在县城公安局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好像搞了一家安保公司,承揽银行的押运业务,日子虽不算大富大贵,倒也过得安稳自足。
凌云心中暗喜,等表哥退伍回来,看看能不能拐来给自己当司机,有个自家人在身边,安全保障就多了一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