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遗嘱与家族基金(2/5)
凌云考虑得很清楚的,现在自己还没有子女,即便在十年内自己有了子女,那时候子女还很年幼,无法继承自己的事业。
父母各方面能力有限,更是不可能接手自己的事业。倘若真的在十年内自己身故。留下巨额的财产难免会成为有心人眼里的肥肉。
到时候年迈的父母和尚幼的子女根本没有任何守护这份家业的能力反而有可能会招惹祸患。
与其这样,不如捐赠出去。与其说是绝了家人的念想,不如说是绝了觊觎者的念想。
庆生的当天,凌云把和朋友之间的聚会推迟到第二天了,他打算今天先和亲戚间聚一下,把一些该说的事情说掉。
他之前本准备把金条给凌家的几家给分掉的,但是想想又觉得不妥,姑且先不说这几根金条是自己发家的本钱,留着挺有纪念意义的。
光是金条现世,肯定免不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到时候就是自寻烦恼,再说如何分配也是个难题。
凌云决定永远不把金条的事情泄露出去,在其他方面对凌家的几兄妹间做补偿。
庆生聚会凌云安排在老家,爷爷自不待言,此外只邀请了小叔一家和两个姑姑家全家以及外婆一家全家。
人来得挺齐的,每一家都是齐齐出现,就连小姑也把那不适应乡下环境的宝贝儿子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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